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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不符合GEM上市规则规定

2024-02-02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及 不符合GEM上市规则规定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自2024年2月2日起,杜莉女士(「杜女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以便投入更多时间处理其个人事务。 杜女士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其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杜女士于其任期内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不符合GEM上市规则 于杜女士辞任后,本公司未能符合以下规定: (a) 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5.05(1)条,董事会须包括至少三名独 立非执行董事; (b)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5A条,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须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 (c)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28条,审核委员会至少应有三名成员,且须全部为非执行董事; (d)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34条,薪酬委员会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e)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36A条,提名委员会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重新符合上述GEM上市规则,董事会现正物色合适候选人以遵照GEM上市规则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并无论如何于2024年2月2日起三个月内填补杜女士之空缺。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