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动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以下变动: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自2023年8月1日起,宁杰先生(「宁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不再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宁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宁先生于其任期内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23年8月1日起,杜莉女士(「杜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兼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杜女士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杜莉女士
杜女士,45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酒店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自2017年6月至今,彼一直担任广州市天河红江酒店的总经理。彼于1999年7月获得广东行政学院文秘专业(中文)文凭,并于2002年6月获得圣力嘉学院国际贸易文凭。
杜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据此其获委任的初步任期自2023年8月1日起计为期三年。杜女士有权通过向本公司发出三个月的书面通知随时终止其委任。彼之委任须遵守正常轮值退任并由股东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重选。杜女士有权享有董事袍金每年30,000港元,乃由薪酬委员会参考其责任及职责水平、本公司薪酬政策及现行市况釐定。
于本公告日期,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杜女士(i)于本集团内并无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亦无其他重大任命及专业资格;(ii)与任何董事、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或本公司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iii)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及(iv)并无且不被视为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杜女士已确认,彼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9条所载的独立性标准。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与委任杜女士有关的任何事宜须提请联交所或股东垂注,亦无任何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2)(h)至(v)条须予披露的资料。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杜女士就职。
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于杜女士获委任及宁先生辞任后,董事委员会的组成自2023年8月1日起变动如下:
(i) 宁先生已不再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及
(ii) 杜女士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