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及董事会对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相较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总收益约7百万港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收益将减少约90.7%。收益减少乃主要由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本公司延迟向客户交付产品。
董事会谨此强调,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对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亦未经董事会的审核委员会确认,且或会作出进一步调整。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计将根据GEM上市规则适时刊发的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第一季度业绩公告。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