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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

2023-03-14 00:00:00

委任执行董事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自2023年3月14日起,黄敏智先生(「黄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黄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黄敏智先生

黄先生,36岁,黄先生拥有逾九年的旅游文化地产、陵园地产、产业园区投资及管理经验。黄先生于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为执行董事及于2022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为董事会主席。彼曾任职于华侨永亨银行及宁波银行。彼曾任深圳市民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负责人文纪念园的设计与管理、数据管理系统研发及殡葬服务。彼于2009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广州体育大学学士学位,并于2022年获得美国威斯康辛协和大学硕士学位。

黄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据此其获委任的初步任期自2023年3月14日起计为期三年。黄先生有权通过向本公司发出三个月的书面通知随时终止其委任。彼之委任须遵守正常轮值退任并由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膺选连任。黄先生有权享有董事袍金每年1,200,000港元,乃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参考其责任及职责水平、本公司薪酬政策及现行市况釐定。

于本公告日期,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黄先生被视为于鼎域技术有限公司(由黄先生全资拥有)持有的122,461,8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5.51%。

于本公告日期,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i)黄先生于本集团内并无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亦无其他重大任命及专业资格;(ii)黄先生与任何董事、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或本公司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iii)黄先生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及(iv)黄先生并无且不被视为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与委任黄先生有关的任何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或股东注意,亦无任何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2)(h)至(v)条须予披露的资料。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黄先生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