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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配售现有股份失效

2022-11-01 00:00:00

兹提述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4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卖方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以便卖方于配售期内(自配售协议日期开始至2022年10月31日下午四时正结束)出售配售股份。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2022年11月1日,本公司获卖方告知,配售协议已于2022年10月31日失效,且概无配售股份于配售期内获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协议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