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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更新订立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服务协议

2022-05-18 00:00:00

本公告由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自愿作出,以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告知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2月10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黄冈市佛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合作开发数字智能旅游景区(「合作事项」)订立框架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服务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2年5月18日,深圳市民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服务提供商」,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黄冈市佛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黄冈佛教文化」或「客户」)就(i)设计及建设回龙山墓地的智能骨灰龛;及(ii)设立回龙山区域的数字智能旅游景区系统订立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服务协议(「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日期:2022年5月18日

订约方:黄冈市佛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客户;及深圳市民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

服务

根据服务协议,服务提供商应于回龙山墓地设计及建设智能骨灰龛,并于回龙山区域建立数字智能旅游景区系统。特别是,服务提供商应负责回龙山墓地智能骨灰存放服务以及回龙山区域数字智能旅游景区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整合、实施及维护。

服务费

客户应付予服务提供商的总合约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包括:

(1)人民币15,500,000元,即「智能骨灰龛」的设计及建设服务费;及

(2)人民币4,500,000元,即「数字智能旅游景区」系统的设计及建设服务费。

有关「智能骨灰龛」及「数字智能旅游景区」系统(统称「两个项目」,各自为「项目」)的设计及建设服务费应由客户分期支付予服务提供商。当两个项目的设计及建设各自完成50%及100%时,服务提供商应提交两个项目各自的进度报告供客户评估及验收。各项目款项独立于其他项目。客户应于接获各进度报告后15日内完成评估及验收程序,并应于其评估及验收后30日内根据各进度报告向服务提供商支付相应款项(各项目款项最高为总合约金额的45%)。合约金额的10%余额应在系统质保期届满后30日内由客户支付。

服务提供商将承担来自及有关智能骨灰龛及数字智能旅游景区设计及建设的所有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整合、实施及维护以及软件更新的成本。

完成日期

回龙山墓地智能骨灰龛及数字智能旅游景区的设计及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及系统全面运行)应在自服务协议日期起计两年内完成。

客户

黄冈佛教文化持有位于中国湖北省回龙山的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回龙山的规划开发面积总计约445,000平方米,即约668亩,其中约125,000平方米规划作墓园开发,包括宗教文化展览馆、休閒度假区、楼宇、祭祀塔、旅游信息中心及综合型旅游景区。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除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黄敏智先生(亦为黄冈佛教文化之监事)外,黄冈佛教文化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惟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彼等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由于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包括销售设备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董事会预期本集团将利用于工业信息技术方面的专长,于回龙山区域设计及建设数字智能旅游景区。此举将为本集团扩展其技术服务业务及加强与黄冈佛教文化的合作提供宝贵机会。因此,董事会认为订立服务协议与本集团发展战略相契合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