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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之最后截止日期

2020-08-28 00:00:00

兹提述TopStandardCorporation(「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六日内容有关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该配售协议」)的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内容有关配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该配售协议,配售事项须待该配售协议所载的先决条件(「先决条件」)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或配售代理与本公司可能以书面协定的较后时间或日期)(「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获达成后,方告完成。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完成配售事项,本公司与配售代理已以书面协定将最后截止日期由2020年8月31日延长至2020年9月4日。

除上述变动外,该配售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维持不变,并继续具有十足效力及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