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盈利警告

2019-07-30 00:00:00

本公告由爱世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可得资料及本集团对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该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该期间录得收益及销售量分别下跌约9.3%及58,000件,与二零一八年同期约2.5百万港元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不包括非经常性上市开支)相比,其造成该期间录得不少于5.4百万港元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该亏损主要归因于:

(i)本集团收益、毛利及毛利率减少,主要由于:

(a)美利坚合众国(「美国」)客户因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纠纷而改为采取更为保守的采购方式,导致销售量下跌;

(b)若干主要法国客户重组导致彼等的业务策略改变为向中国以外的厂房采购,继而导致销售量下跌;及

(c)生产量下跌致使采购成本较高,而本集团未能将该等增加的成本悉数外部化予客户。

(ii)行政开支增加,主要由于现有员工薪酬增加,以探索本集团于各国的生产基地多元化的机遇所致。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该期间之本集团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于该期间的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而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可能须予调整。该等资料可能会于进一步内部审阅后作出调整,并会于完成审核或审阅程序后方可确认。本集团于该期间内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的财务资料有所不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细阅本集团于该期间的业绩。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