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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及内部监控委员会的组成变更

2021-08-13 00:00:00

中国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黄华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及内部监控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起生效。黄先生的履历资料载于下文。

黄华先生

黄先生,36岁,于2006年12月获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黄先生于2016年1月之前就职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自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黄先生曾担任AV策划推广(控股)有限公司之集团财务总监、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8419)。自2018年6月至2020年9月,黄先生曾担任一间私营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自2020年10月起,黄先生担任千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8475)。自2021年2月起,黄先生担任新加坡美食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8496)。自2010年1月起,黄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于本公佈日期,黄先生并无出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职务,亦无拥有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历。彼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

本公司与黄先生已订立委任书,任期自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起计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且须遵守当中所载终止条文,以及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GEM上市规则及任何其他不时适用法律的退任及膺选连任规定。彼将留任至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并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符合资格于该大会上重选连任。根据委任书,黄先生有权获得每年120,000港元的袍金,该袍金已获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其中包括)彼之资历、经验、职责、对本公司的潜在贡献及现行市况后批准。

此外,于本公佈日期,黄先生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及被视为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或淡仓。黄先生亦已确认彼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9条所载的独立性规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佈日期前三年,黄先生并无于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委任黄先生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概无任何有关黄先生的资料须依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h)至17.50(2)(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黄先生加入董事会。

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5(1)、5.05A及5.28条项下的规定

委任黄先生后,本公司已符合以下规定:

(i)按GEM上市规则第5.05(1)条的规定,董事会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ii)按GEM上市规则第5.05A条的规定,所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及

(iii)按GEM上市规则第5.28条的规定,审核委员会包括至少三名成员且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