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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终止合规顾问协议

2020-06-30 00:00:00

谨此提述庄皇集团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大有融资有限公司(「大有融资」)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合规顾问,自2019年5月1日起生效,为期两年或直至本公司与大有融资订立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之合规顾问协议(「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当日(以较早者为准)。

自本公司于2018年1月4日于联交所GEM上市,本公司已于首次上市之日起计的两个完整财政年度内(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委任合规顾问。本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6月30日刊发于联交所网站。因此,本公司已完全符合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6A.19及18.03条规定之相关要求。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与大有融资根据协议条款,双方已同意终止该协议,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及大有融资各自确认,概无与终止协议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