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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议股份合併;及(2) 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合併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

2021-06-11 00:00:00

建议股份合併

董事会拟向股东提呈进行股份合併之建议,当中涉及将每二十(2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合併为一(1)股每股面值0.20港元的合併股份。股份合併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表决批准后方可作实。目前,股份以每手5,00股股份之买卖单位于联交所买卖。于股份合併生效后,合併股份的每手买卖单位将仍为5,000股合併股份。

于本公佈日期,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为100,000,000港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现有股份,其中763,200,000股现有股份已发行并已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于股份合併生效后但于供股完成前,假设自本公佈日期至股份合併生效日期为止已发行股份数目并无变动,本公司的法定股本将变更为100,000,000港元,分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20港元的合併股份,其中38,160,000股已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的合併股份将为已发行。

建议供股

本公司建议待(其中包括)股份合併生效后,以供股方式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合併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准,按认购价每股供股股份0.91港元发行不少于19,080,000股供股股份(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并无发行或购回新股份)及不超过19,440,000股供股股份(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再无发行或购回股份,惟因悉数行使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而发行购股权股份除外),藉以筹集不少于约17,400,000港元(扣除开支前)(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并无发行或购回新股份)及不超过17,700,000港元(扣除开支前)(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再无发行或购回股份,惟因悉数行使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而发行购股权股份除外)。

供股的所得款项净额(扣除供股相关估计开支后)估计不少于约16,400,000港元及不超过约16,700,000港元。本公司拟将供股的所得款项净额全部用于偿还本集团结欠债务。

供股将仅供合资格股东参与。为符合供股的资格,股东必须于记录日期登记为本公司股东且不得为不合资格股东。如欲于记录日期登记为本公司股东,股东必须最迟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香港时间)之前,将任何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送抵过户登记处,以办理登记手续。

由于供股而于本公司共同持有30%或以上投票权的任何股东(连同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如有))将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可能授出的任何豁免规限,有义务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就尚未由其持有的所有股份作出强制全面要约。

GEM上市规则之涵义

股份合併

股份合併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表决批准后方可作实。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由于概无股东或彼等的联繫人将于股份合併中拥有任何权益,故概无股东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赞成有关股份合併的决议案。

供股

由于供股将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数目或市值于紧接本公佈日期前的十二个月期间内增加超过50%,故供股毋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0.29条获股东批准。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股份合併。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股份合併的进一步详情;及(ii)股东特别大会召开通告的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或之前寄发,以便有充裕时间编制相关资料以纳入通函。

载有供股资料的章程文件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四)或前后寄发予合资格股东。本公司将不会向不合资格股东提呈供股。根据不合资格股东所在相关司法权区的本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及于合理可行情况下,本公司将向不合资格股东(如有)寄发章程连同海外通知书,仅供彼等参考,惟本公司将不会向彼等寄发任何暂定配额通知书或超额申请表格。

买卖股份及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风险警告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供股须待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以及包销商并无根据包销协议的条款终止包销协议后,方可作实。因此,供股可能会亦可能不会进行。

股东应注意,股份预期将由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星期二)起按除权基准买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星期一)期间(包括首尾两日)买卖。

拟于供股之条件达成之日期前出售或购入股份及╱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将承担供股可能无法成为无条件及未必进行之风险。股东及公众人士于买卖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且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星期一)期间(包括首尾两日)买卖任何未缴股款供股股份,将相应承担供股无法成为无条件及未必进行之风险。拟买卖股份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应咨询彼等自身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