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盛龙锦秀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以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比较,本集团预期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减少约5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减少主要是由于(i)滞销存货计提减值拨备;(ii)促进销售订单的销售开支增加;(iii)开发新产品的研发成本增加;及(iv)因借款成本的资本化金额减少导致财务成本增加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目前可得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且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现阶段正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该公告预计将于2021年3月22日或前后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