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建议出售事项之条款文件之最新资料

2019-11-29 00:00:00

兹提述飞霓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建议出售事项之条款文件。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的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本公司与买方双方共同协定,本公司先前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所刊发之公告所公佈签署资本转移协议的预定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日, 现预计于完成尽职调查及对目标公司资产及负债估值后,该日期将顺延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董事会谨此强调,建议出售事项不一定会进行。倘建议出售事项落实进行,则可能构成本公司一项根据上市规则须予公佈交易,且本公司将于适当的时候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相关规定。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有关本公告披露之事宜的任何重大进展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