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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3-04-21 00:00:00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由金泰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按照其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及现时可获得的其他资料,本集团预计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约人民币2,461,000元上升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不少于约人民币8,000,000元。业绩改善主要归因于COVID-19疫情负面影响随着中国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起放松COVID-19的限制后,于二零二三年逐渐消退,因此本集团本期间的收入和毛利有所增加。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管理层在审阅本集团目前可获得的资料(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后所作出的初步评估,尚未定稿。因此,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载资料有所不同。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季度业绩详情将于二零二三年五月根据GEM上市规则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