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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年报的补充公告

2021-09-16 00:00:00

兹提述弥明生活百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所刊发的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二零二零年年报」)及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所刊发的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二零二一年年报」)(统称「该等年报」)。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除于该等年报提供的资料外,本公司谨此拟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34(2)条,就二零二零年年报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及二零二一年年报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所载的「退休福利计划」提供以下补充资料。

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本集团于香港的合资格僱员参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内的资产乃与本集团的资产分开并由受托人控制的基金持有。本集团向强积金计划作出1,500港元或相关每月工资成本5%(以较低者为准)的供款,有关供款乃与僱员供款相同。本集团向强积金计划作出的供款全数即时归僱员所有,因此并无被没收供款可供本集团降低其现有强积金计划供款水平。

上述额外资料并不影响该等年报所载的任何其他资料,且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该等年报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