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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高控股盈利警告

2018-02-09 21:37:00

本公告为立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目前可获得资料(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二零一七年管理账目」)),预计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六财年」)录得纯利相比,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亏损。根据董事会目前可获得资料,尽管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较二零一六财年增长不少於10%,惟预计亏损主要归因於(i)根据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的招股章程所披露,本集团就本公司股份於创业板上市所产生的非经常性开支;(ii)与二零一六财年相比,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服务成本上涨不少於10%,原因为劳动成本、气油开支及车辆开支增加;(iii)由於上市後专业费用及因员工人数增加令员工成本上升,导致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行政开支较二零一六财年增加不少於30%。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二零一七年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作出,并非根据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的任何数字或资料,二零一七年管理账目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公司目前仍正在落实本集团的财务业绩。有关本集团财务资料及表现的进一步详情,将於本集团公布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业绩时披露。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或前後刊发的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