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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转往主板上市

2019-05-30 00:00:00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26及17.10(2)(a)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刊发。

董事会公佈,本公司已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A章及附录28,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就转板上市向联交所提交正式申请。

董事会认为,转板上市将提升本集团形象以及增强股份对机构及零售投资者的吸引力。董事会亦相信,主板就投资者而言地位较高,可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带动股份的交易流动性上升,股份于主板上市亦将有利于本集团未来增长、业务发展以及财务灵活性。此外,本集团一直加强其在东盟市场的销售力度,且鑑于本集团的竞争对手均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发行人,本集团相信通过提升上市地位成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发行人,本集团将能把握更多商机并以更良好企业形象发展其业务,更有效促使其成为电信产品制造业独当一面的市场参与者。转板上市将不会涉及本公司发行任何新股份。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实施转板上市须待(其中包括)本公告所载转板上巿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概不保证联交所将批准转板上市。因此,转板上市未必进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