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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警告

2020-11-05 00:00:00

本公佈乃桥英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经本公司管理层初步审阅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评估目前所得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与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0.5百万新加坡元相比,本集团预期将转亏为盈并将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0.6百万新加坡元。该预期转亏为盈乃主要由于(i)人力资源外判服务的收益增加,由于应对市况而实施具竞争力的定价策略及来自各新加坡政府机构及私营界别客户的工作订单增加、(ii)所得政府补助增加、(iii)行政开支减少及(iv)来自政府补助及汇兑收益净额的其他收入增加。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本公佈所载之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现有最新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且尚未由本集团核数师审核或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须细阅本公司有关本集团期内业绩之公佈(预期根据GEM上市规则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