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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锦标集团盈利警告

2018-01-19 18:28:00

本公布乃由基地锦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及股东(「股东」),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十一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计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十一个月将录得亏损,而对比二零一六年同期则录得净溢利。董事会认为,出现有关亏损乃主要由於:

i.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十一个月确认之收益减少,此乃主要由於学校重建项目及屯门住宅物业发展项目之工程进度延误(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之最新业务状况公布所披露);及

ii. 於二零一七年确认之上市开支增加,以及自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上市後专业费用、员工成本及其他经营开支增加。

本公布所载资料乃基於董事会参照目前可获得之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十一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本集团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并可予调整)所作之初步评估而编制。潜在投资者及股东务请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布,其预计将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发布。

潜在投资者及股东在买卖本公司之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