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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及关连交易与北京市龙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售后租回安排

2020-08-17 00:00:00

售后租回安排

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本公司与承租人订立售后租回安排,据此,本公司将以总代价人民币72,000,000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资产及本公司将向承租人出租租赁资产,为期36个月,并收取租赁款项作为回报。

GEM上市规则的涵义

承租人为大苑天地(本公司的主要股东)之非全资附属公司,故此为GEM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之关联人士。由于有关该等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与保理协议合併计算时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超过25%但低于100%,该等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GEM上市规则第十九及二十章项下本公司的主要及关连交易,并须遵守GEM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批准该等协议及该等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由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告成立,以就该等协议及该等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八方金融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售后租回安排及该等协议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函件以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