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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CONCEPT以股份发售方式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

2018-03-29 07:49:00

发售股份数目: 250,000,000股股份(视乎发售规模调整选择权而定)

配售股份数目: 225,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发

售规模调整选择权而定)

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25,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招股价: 每股发售股份不高於0.27港元及预期不低於

0.23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

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须

於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面值: 每股0.01港元

每手买卖单位: 10,000股股份

股份代号: 8447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根据股份发售、资本化发行而於GEM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以及根据招股章程所述发售规模调整选择权或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配发及发行的任何新股份上市及买卖。

股份发售包括公开发售初步提呈25,000,000股公开发售股份以供认购,相当於股份发售项下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10 %( 可予重新分配),以及配售初步提呈225,000,000股配售股份以供认购,相当於股份发售项下的发售股份总数90%(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发售规模调整选择权而定)。公开发售及配售之间的股份分配可按招股章程「股份发售架构及条件— 配售及公开发售之间的发售股份重新分配」一节所述予以调整。

申请人如欲以本身名义获发行经配发公开发售股份,请填妥并签署白色申请表格。申请人如欲以香港结算代理人名义登记经配发公开发售股份,并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其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其指定於中央结算系统开立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请(i)填妥并签署黄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招股章程列印本及白色申请表格可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的一般办公时间内向下列机构索取:

(a) 公开发售包销商下列办事处:

同人融资有限公司香港中环

德辅道中71号

永安集团大厦1502 – 1503A室

讯汇证券有限公司香港上环

皇后大道中183号

中远大厦9楼

兴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香港中环

康乐广场8号

交易广场三期7楼

(b) 公开发售的收款银行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列任何分行︰

地区 分行名称 地址

港岛区 北角分行 北角英皇道391号地下

九龙区 淘大商场分行 牛头角牛头角道77号淘大商场G193 – 195号舖

弥敦道— 中小企业银行 旺角弥敦道574 – 576号和富商业大厦2楼

新界区 屯门市广场— 中小企业银行 屯门屯隆街3号屯门市广场第2期地下23号舖

招股章程连同黄色申请表格可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的一般办公时间内向香港结算存管处服务柜台(地址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期及二期1楼)或向阁下的股票经纪索阅。

阁下填妥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後,连同随附注明抬头人为「鼎康代理人有限公司— MS Concept公开发售」的支票或银行本票,须於下列日期及时间投入收款银行上列任何分行的特备收集箱内: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四)—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时间为申请截止日期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至中午十二时正,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9.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的较後时间。

中央结算系统结算╱托管商参与者可在下列日期及时间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四) —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附注)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星期二) — 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附注)

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星期三) — 上午八时正至下午八时三十分( 附注)

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星期五) — 上午八时正( 附注)至中午十二时正

附注:

(1) 香港结算可事先知会中央结算系统结算╱托管商参与者而不时决定更改该等时间。

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每日24小时及申请截止当日除外)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输入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日期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或招股章程「9.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所述的较後时间。

阁下如非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透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认购公开发售股份。

届时阁下将被视作已授权香港结算及╱或香港结算代理人将阁下的申请资料转交本公司、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有关公开发售的条件及程序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股份发售架构及条件」及「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两节。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星期五)於公布中披露公开发售股份的分配结果及分配基准。

招股价将不高於每股发售股份0.27港元并预期不低於每股发售股份0.23港元。公开发售的公开发售股份申请人须於申请时支付招股价上限每股发售股份0.27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倘申请遭拒绝、不获接纳或仅部分获接纳,或倘最终厘定的招股价低於招股价上限每股发售股份0.27港元,申请人将获适当退款(包括超额申请款项应占的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惟不计利息。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12.退回股款」一节。

预期最终招股价乃按本公司与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於定价日协议厘定,定价日目前预期为香港时间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星期一)或前後,或本公司与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能议定的较後日期。

本公司不会就发售股份发出临时所有权文件,亦不会就申请时缴付的款项发出收据。仅在股份发售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一)上午八时正已成为无条件以及招股章程内「包销— 包销安排及费用— 终止理由」一节所述终止权利未有行使的情况下,股票方会成为有效。

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将仅会以招股章程及申请表格所述条款及条件为基准予以考虑。股份发售须待达成招股章程「股份发售架构及条件—股份发售条件」一段所载条件後方可作实。

发售股份获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全数包销。发售股份的有意投资者务须注意,倘於上市日(即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一))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前任何时间发生招股章程「包销— 包销安排及费用— 终止理由」一节所述的任何事件,则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全权酌情透过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包销协议项下的包销商责任。倘因任何原因,本公司与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未能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星期一)或本公司与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能议定的较後日期前协定招股价,则股份发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并将告失效。倘招股章程所述股份发售的条款及条件於有关日期及时间前未获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其他包销商)达成或豁免(视乎情况而定),股份发售将告失效及所有已收款项将退回予股份发售申请人(不计利息),而联交所将即时获知会。倘股份发售并未成为无条件或包销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 本公司将尽快於有关失效日期後第一个营业日, 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mrsteak.com.hk刊发公布。

如股份获联交所批准在GEM上市及买卖且本公司符合香港结算的证券接纳规定,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自股份於上市日(即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一)或香港结算决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可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联交所参与者间的交易须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交收。

所有在中央结算系统进行的活动,均须依据不时有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本公司已经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以便股份获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有关最终招股价、配售踊跃程度、公开发售申请水平、分配基准及分配结果的公布将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星期五)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mrsteak.com.hk刊发。

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及成功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如适用)将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星期五)按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10.公布结果」一节所述方式公布。

假设股份发售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一)上午八时正或之前(香港时间)成为无条件,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在GEM开始买卖。股份将以每手10,000股股份作为买卖单位进行买卖。股份的GEM股份代号为8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