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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变动

2022-08-08 00:00:00

本公佈乃由怡康泰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2)条作出。

董事变动非执行董事辞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自2022年8月8日起,张杰先生(「张先生」)因彼之其他个人及业务承担需要更多时间及投入而已辞任非执行董事。张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张先生于任内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努力及贡献。

委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欣然宣佈,自2022年8月8日起,党鸿英女士(「党女士」)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党女士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党女士,76岁,目前为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非政府组织亚太地区高级顾问及亚太事务高级顾问。

党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委任函之主要条文为(a)自2022年8月8日起为期一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通知予以终止;及(b)须受当中所载终止条文以及细则所载之董事轮值退任条文规限。根据细则,党女士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并将于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根据彼之委任函,党女士有权获取每年120,000港元之酬金,乃由董事会在薪酬委员会的建议下釐定,当中已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况。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佈日期,党女士于过去三年并无于本集团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或于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亦无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党女士已确认,彼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彼亦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须予披露之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党女士之资料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条第(h)至(v)段予以披露,亦无其他有关委任党女士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党女士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