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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业绩公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

2020-02-13 00:00:00

财务摘要

本集团的总收益自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约73.0百万港元减少约18.8%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本期间」)的约59.3百万港元。

担任财务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于本期间所产生的收益约为38.5百万港元(2018年:约58.5百万港元),约占本集团总收益64.9%(2018年:约80.1%)。

担任合规顾问于本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大幅增加至约13.0百万港元(2018年:约7.6百万港元),约占本集团总收益21.9%(2018年:约10.4%)。

担任保荐人及包销商于本期间所产生的收益约为4.3百万港元(2018年:约4.2百万港元),约占本集团总收益7.3%(2018年:约5.8%)。

其他收益主要来自于本期间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诉讼辅助服务、场地配套服务及併购谘询服务,达到约3.5百万港元(2018年:约2.7百万港元)。

于本期间,本集团录得除税前溢利约1.7百万港元(2018年:除税前溢利约13.2百万港元),及除税后溢利约1.3百万港元(2018年:除税后溢利约10.9百万港元)。该溢利减少主要由于(i)于本期间并无任何大额财务顾问交易导致收益减少;及(ii)本集团扩展导致经营开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