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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

2020-04-23 00:00:00

德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刘阳先生(「刘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联席主席,自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刘先生

刘先生,33岁,于二零零九年毕业于北京开放大学,获颁授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士学位。刘先生分别于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及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担任深圳市网联通盈网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主席。刘先生自二零二零年一月起至今担任汇桦集团文化传媒策划制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并自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起至今担任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2312)副主席。刘先生于中国、香港及东南亚地区拥有丰富的市场营销及业务发展经验。

刘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任期初步为期三年,除非由任何一方根据其条款予以终止并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重选连任。根据服务协议,彼有权收取月薪20,000新加坡元。有关薪金将每年由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参考其表现及本集团之经营业绩进行检讨。

于本公告日期,刘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任何权益,且刘先生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刘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亦无于过往三年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且概无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第17.50(2)条规定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彼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联席主席之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留意。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刘先生加入董事会,并相信刘先生于市场营销及业务发展方面之丰富经验可为董事会提供宝贵洞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