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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斯控股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8-06-01 20:52:00

董事会欣然宣布,王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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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之公告。

德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王宁先生(「王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王宁先生

王宁先生,40岁,於二零零六年毕业於复旦大学持有房地产行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於二零零一年毕业於安徽师范大学持有酒店管理学士学位。彼於资产管理及业务发展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王先生於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三年曾担任Shenzhen Huasheng Laimeng Fund Management Limited行政总裁。王先生现任深圳国际商会青年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及深圳市青年企业家促进会会长。自二零一四年以来,彼亦担任Prosperity Investment Company的主席。

王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任期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起为期三年,除非由任何一方根据其条款予以终止并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重选连任。根据委任函,彼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年120,000港元,乃参考其於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厘定。

王先生并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或於过往三年於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

於本公告日期,王先生已确认彼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且彼於本公司股份中并无拥有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须予披露的权益。

王先生已确认,彼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9条所载之独立性标准。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王先生的进一步资料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 (2) (h)至(v)条予以披露,且并无有关委任王先生的其他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於王先生获委任後,本公司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5条、第5.28条及第5.34条。

董事会藉此机会热烈欢迎王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