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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斯控股合规顾问变更

2017-10-30 20:33:00

德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与络绎资本有限公司(「络绎资本」)彼此同意由2017年11月1日起终止本公司与络绎资本於2017年9月22日订立之合规顾问协议(「终止」)。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董事会与络绎资本确认,於本公布日期,概无有关终止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亦谨此宣布,绰耀资本有限公司(「绰耀资本」)已根据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6A.27条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新合规顾问,由2017年11月1日起生效,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6A.19条,直至本公司遵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03条编制本公司首次上市日期後第二个完整财政年度(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日期,或本公司与绰耀资本订立之合规顾问协议按其条款而终止当日(以较早者为准)为止。

绰耀资本为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