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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1-01-12 00:00:00

谨此提述德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有关配售事项的公告(「该公告」)。除另行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配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配售事项的条件已达成,并已于2021年1月12日完成。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按每股配售股份0.225港元之配售价成功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全数120,0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事项之佣金及其他开支后)约为26,595,000港元。

配售股份占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20%,以及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约16.66%。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尽其所知、所悉及所信,承配人及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于完成后,概无承配人成为主要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有意将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a)约12百万港元用作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b)约9百万港元用于新产品,包括新护肤产品、抗疫产品及抗衰老产品之开发、品牌推广、市场营销及采购;及(c)约6百万港元用于发展及提升远程医疗及网上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