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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涉及收购目标公司的主要交易之通函

2019-09-20 00:00:00

兹提述太平洋酒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9年7月23日、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29日及2019年8月30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涉及收购骏添发展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其结欠之股东贷款的主要交易(「该等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收购事项之详情及GEM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的本公司通函原先预期将于2019年8月13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若干供载入通函之资料,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而联交所已豁免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并将寄发通函的期限延长至2019年10月15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