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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后控股股东配售现有股份之完成日期

2019-09-17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配售事项。除文义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定妙已告知本公司,经公平磋商后,根据配售代理与定妙所订立日期为2019年9月17日之补充配售协议,配售代理与定妙已同意将配售事项完成日期(「完成日期」)自2019年9月16日押后至2019年9月20日,以延长配售事项之配售期。除押后完成日期外,配售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并应继续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