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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向独立认购人发行新股份

2020-04-19 00:00:00

认购协议

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将按认购价配发及发行,而认购人将按认购价认购合共68,200,000股认购股份。

68,200,000股认购股份相当于(i)本公司于本公佈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11.00%;及(ii)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约9.91%。认购股份总面值为682,000港元。

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及配发。

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预期将为8,525,000港元(根据每股认购股份0.125港元之认购价)。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相关开支)预期将约为8,500,000港元,而每股认购股份之认购价净额将约为0.1246港元。本公司拟将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董事认为,认购事项将令本集团能够筹集资金以于COVID-19疫情爆发对本集团的经营构成极大压力期间加强其财务状况及扩阔其股东基础。

申请上市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认购股份之上市及买卖。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认购事项之完成须待认购协议项下之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由于认购事项未必会进行,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