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正面盈利预告

2021-05-04 00:00:00

本公告乃由雅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 17.10 (2)条及香 港 法 例 第 571 章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XIVA部 项 下 内 幕 消 息 条 文( 定 义 见 GEM 上 市规则 )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其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与截至2020年3月 31日止相应三个月的亏损约 0.5百万港元相比,本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2021年三个月」)录得的期间溢利预计不少于0.7百万港元。董事会认为, 2021年三个月的溢利较 2020年同期增加主要归因于 (i)新物业管理服务合约的溢利率上升;及 (ii)本集团部分现有合约根据若干合约规定的调整机制就服务费进行上调。

本公告所披露本集团于 2021年三个月期间的预期溢利乃仅以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其他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为依据。该等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其于 2021年三个月的财务业绩(「第一季度业绩」),故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资料不同。

第一季度业绩的进一步详情将于本公司第一季度业绩公告中披露,根据 GEM上巿规 则 , 预 计 业 绩 公 告 将 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 发 佈 。 股 东 及 有 意 投 资 者 务 请 细 阅 第 一季度业绩公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