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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控股股东出售股份及恢复公众持股量

2020-03-09 00:00:00

本公告乃由WT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及11.23(7)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2月24日及2020年1月23日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控股股东出售股份

董事会获控股股东得颖知会,于2020年3月9日,得颖(作为卖方)与思宝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买方」)订立购股协议(「购股协议」),以出售得颖实益持有的1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作价每股股份0.165港元,总代价为1,650,000港元(「出售事项」)。

买方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由何君全先生(「何先生」)全资拥有。董事会亦获得颖知会,出售事项已于2020年3月9日完成。就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i)买方为投资控股公司;及(ii)买方及何先生均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且与彼等概无关连。

紧接进行出售事项前,得颖持有合共648,600,000股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数64.86%)。于出售事项完成后,得颖持有合共638,6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63.86%),并仍为控股股东。

董事会预期出售事项将不会对本集团业务营运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恢复公众持股量

就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紧随进行出售事项后,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约为25.10%。因此,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已恢复,而本公司已符合GEM上市规则第11.23(7)条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就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股权架构如下: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