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WT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董事会已于2019年8月1日批准并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即时生效。
于考虑宣派股息时,董事会采纳的政策是让本公司股东分享本公司溢利,同时预留足够流动资金以供本公司抓紧未来增长机遇。本公司并无任何预订派息比率。
在决定是否建议宣派股息及釐定股息的金额时,董事会在宣佈派发或建议派发股息前须考虑下列因素:
(a)本公司实际及预期财务业绩;
(b)本公司及本集团各附属公司的保留盈利及可供分派储备;
(c)本集团的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需求以及未来业务及扩展计划;
(d)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
(e)整体经济状况、本集团业务的商业週期,以及可能影响本集团业务或财务业绩及状况的其他内在或外在因素;
(f)开曼群岛法例及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限制;及
(g)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本公司宣派股息亦须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及任何其他适用法例及规则的任何限制。
董事会将继续检讨股息政策,并不保证会在任何指定期间派付任何特定金额的股息。
股息政策绝不构成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以任何特定金额派付股息,且不能强制本公司在任何时间或不时建议、宣派或派付任何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