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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新租赁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公告

2020-06-05 00:00:00

兹提述高门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有关新租赁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之公告(「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有关业主之资料

本公司就业主, Top Smarties Limited 之最终实益拥有人身份提供进一步补充. Top Smarties 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为Lan Kwai Fong Holdings Limited,该公司由盛智文博士透过信托全资拥有。 Lan Kwai Fong Holdings Limited 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投资, 领先娱乐和餐旅等。 据董事作出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 Lan Kwai Fong Holdings Limited 及盛智文博士均并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且根据 GEM 上市规则为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独立第三方。

本公告是该公告之补充,应与该公告一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