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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国际正面盈利预告

2017-05-04 12:01:00

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根据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预期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将可能较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大幅增长超过700%。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现时可获取之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该等资料包括本集团於相关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该账目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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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预期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相关期间」)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将可能较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大幅增长超过700%。相关期间之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是受益於本集团於二零一

六年十月於创业板上市之後资本实力大幅提升,以扩展各项业务并扩大客户基础及增加债券自营交易规模;同时把握二零一七年第一季度香港证券市场转好的机遇,本集团各项业务表现均超过二零一六年同期,其中以经纪、贷款及融资及债券自营交易业务的表现较为出色。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现时可获取之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该等资料包括本集团於相关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该账目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最後审订本集团於相关期间之综合财务业绩,且该业绩在需要时仍会有所调整。本集团於相关期间之综合财务业绩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刊发。待本集团综合财务业绩刊发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留意。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