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恒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标题所述交易。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该协议项下之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而完成已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