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更换合规顾问

2019-10-04 00:00:00

天平道合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出于商业考量,本公司与RaffAelloCapitalLimited(「RaffAelloCapital」)已互相同意将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终止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之合规顾问协议。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6A.27条之规定,本公司建议委任金仕万香港资本有限公司(「金仕万香港资本」)为本公司之新合规顾问,任期自二零一九年十月六日起生效,直至根据GEM上市规则第6A.19条,本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8.03条就其于首次上市日期后起计第二个完整财政年度(即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财务业绩结算当日为止,或直至本公司与金仕万香港资本订立之合规顾问协议根据其条款获终止为止,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金仕万香港资本为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于本公告日期,概无与更换合规顾问有关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