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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10-21 00:00:00

本公告乃由天平道合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根据现时可得的资料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之初步审阅,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所录得之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8.09百万元,而二零一九年同期则录得约人民币3.75百万元的溢利净额。

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预期亏损净额主要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导致活动及展览的取消及推迟,并减少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完成的项目数量及合约价值,因此,导致本集团之收益由二零一九年同期约人民币146.41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65.29百万元或约44.59%,至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81.12百万元。此外,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在二零一八年乃一间新上市公司缘故,并无记录于二零一九年获得中国政府给予约人民币5.00百万元的补助以作为其他收益。由于其属于一次性收益,故在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再无录得此等收益。因此,本集团预期在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将录得亏损净额约人民币8.09百万元。

由于本公司仍在最终落实其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业绩,故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现时可得的资料及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有关业绩并无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及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确认)的初步审阅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整体财务业绩将仅于全部相关业绩及相应措施落实后确定,可能会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本集团的详尽财务资料将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第三季度业绩公告中披露,而该公告预期将由本公司于GEM上市规则规定的时限内发佈。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