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初步租赁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之补充公佈

2021-05-07 00:00:00

兹提述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五日之公佈(「该公佈」)。除另有界定者外,本补充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补充该公佈之以下额外资料。

业主之最终实益拥有人

业主卓锋集团有限公司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截至该公佈日期,业主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张彦绪先生。

就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并经一切合理查询后,业主(包括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与本公司或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概无关连之独立第三方,除初步租赁协议外,彼等与本公司或其关连人士概无任何关係。

除上文补充者外,该公佈所载之所有其他资料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