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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1-01-05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i)认购协议之进一步资料;(ii)发行及配发认购股份之特别授权之进一步资料;(iii)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推荐意见;(iv)独立财务顾问有关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条款之建议;(v)根据GEM上市规则须载入该通函之其他资料;及(v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该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该通函之若干资料,本公司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