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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意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变动及董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变更

2018-07-18 18:31:00

本公司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起:

(1) 罗健豪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及

(2) 邱欣源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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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中国创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以及各「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罗健豪先生(「罗先生」)因其个人原因及其他事务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自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罗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促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对罗先生於在任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挚诚谢意。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邱欣源先生(「邱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自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起生效。

邱欣源先生,30 岁,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加入伟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并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财务总监。邱先生主要负责伟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整体财务管理。邱先生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彼自二零一八年一月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注册会计师。加入伟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邱先生自二零一一年九月起於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及鉴证部就职,并於二零一八年二月离职前担任经理一职。

邱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除非任何一方发出不少於一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否则委任函的初始期间自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起计,最多为期三年。根据委任函,邱先生有权收取年度董事袍金180,000 港元。邱先生的酬金已经参考邱先生於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本公司的表现及现行市况後厘定。

於本公告日期,邱先生概无拥有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权益,亦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之间存在任何关系。邱先生於过往三年概无於香港或海外上市的任何其他公司出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邱先生之资料须根据联交所GEM(「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2)(h) 至17.50(2)(v) 条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其他有关邱先生获委任之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邱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变更

於罗先生辞任及邱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後,罗先生不再出任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而邱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