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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1-04-27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创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期间(「该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而相较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期间同期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3.3百万元相比,本公司预期于该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3.2百万元。根据现时可得资料,董事会认为预期本集团于该期间的纯利将会增加,主要由于(i)线上广告;(ii)艺人经纪衍生的相关业务;及(iii)毛利率有所改善所致。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第一季度之业绩(「季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依据董事会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现有可供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而并非依据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的任何数字或资料,相关内容或会有所调整。谨此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参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业绩公告内的详细资料,预期该业绩公告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或之前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