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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须予披露交易:出售附属公司的补充公告

2020-12-16 00:00:00

兹提述倩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刊发的有关出售附属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补充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对该公告补充以下额外资料。

本公司主要业务活动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于香港从事餐厅营运。

买方全名

根据买方的香港身份证,买方全名为 Li Kwok Wai(李国伟)。

上述补充资料并不影响该公告所载的其他资料。该公告中的所有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