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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截至2017年9月30日、2018年9月30日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报告之澄清公告

2020-01-08 00:00:00

兹提述建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截至2017年9月30日、 2018年9月30日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报告( 统称「 该年报」) 。 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年报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澄清, 于每份该年报之「 董事会报告―购股权计划」 一节中无意遗漏每名参与者在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下之配额上限,而每份该年报之「 购股权计划」 一节之最后一句应为如下所示:

于任何12个月期间因根据该计划而授出之购股权获行使时向各参与者发行及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之1.0%。 该计划之详情载于招股章程附录四。 」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年报所载之其他资料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