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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2019-12-27 00:00:00

兹提述运兴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的三份持续关连交易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重续主供应协议、重续运输服务主协议及重续主购买协议。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二零一九年主供应协议、二零一九年运输服务主协议及二零一九年主购买协议的进一步详情如下:

1.二零一九年主供应协议

定价政策

根据二零一九年主供应协议,运兴泰集团、运泰及友兴同意就每次供应急冻生肉及加工肉制品订立个别销售订单,以具体列明每次供应的详情,包括但不限于急冻生肉及加工肉制品的类型及╱或规格、数量、售价、付款条件、交付日期及方式以及与该销售有关的其他相关条款。该销售订单的条款须与二零一九年主供应协议项下条款保持一致,并须遵守二零一九年主供应协议的原则。

每次及每项销售的售价将由二零一九年主供应协议的订约方根据以下原则按订单个别釐定:(i)售价须由二零一九年主供应协议的订约方经公平磋商釐定,且须按一般及合理商业条款釐定;(ii)售价须为现行市价;及(iii)售价须不逊于本集团向其他独立客户提供的售价。

为确保每次及每项销售的售价乃按照上文所载原则釐定,本集团须于釐定售价时参考(i)运泰及╱或友兴的信誉;(ii)预期本集团于供应急冻生肉及加工肉制品时将产生的成本;(iii)本集团将获取的边际溢利(预期将与本集团向其他独立客户销售所产生的可予变现溢利相若);及(iv)根据运泰及╱或友兴所采购急冻生肉及加工肉制品的预期数量、质量、交付计划、规格及市场竞争状况而作出的任何调整(须与本集团向独立客户所提供者相若)。

年度上限

本公司谨此澄清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有关二零一九年主供应协议的建议年度上限及年度代价须分别少于10,000,000港元、10,000,000港元及10,000,000港元。

2.二零一九年运输服务主协议

定价政策

根据二零一九年运输服务主协议,万福物流及运兴泰集团同意根据二零一九年运输服务主协议的条款、条件及原则,就于二零一九年运输服务主协议的有效期内向本集团提供运输服务订立个别订单。

服务价格将按根据公平合理原则经公平磋商釐定,当中参考(a)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类型的现行市价;及(b)要求的运输服务类型(如(i)运输方法,(ii)运输距离,(iii)运输地点及(iv)运输货物重量)。本集团须不时就运输服务将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类型的价格进行比较,以确保支付予万福物流的服务价格不逊于其他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者。

为确保以最优惠价格获得运输服务,于选择运输服务的服务供应商前,本集团将就相同服务考虑至少两个同期交易市价,以确保该价格仍属合理且具有竞争力,而本集团支付予万福物流的价格将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本集团亦将参考独立第三方提供的类似服务的现行市价,并考虑到将于本地市场及╱或邻近地区提供有关服务的服务、规格、信贷条款及╱或其他条件。

3.二零一九年主购买协议

定价政策

根据二零一九年主购买协议的条款,本集团及广州戈云同意就每次购买急冻蔬菜及急冻生肉产品订立个别购买订单,以具体列明每次购买的详情,包括但不限于急冻蔬菜及急冻生肉产品的数量、购买价格、规格及质量标准以及与该购买有关的其他相关条款。本集团概无最低购买承诺。

每次购买急冻蔬菜及急冻生肉产品的价格将由本集团及广州戈云根据以下原则按订单个别釐定:(i)购买价格须由本集团及广州戈云经公平磋商釐定,且须按一般及合理商业条款釐定;(ii)购买价格须考虑急冻蔬菜及急冻生肉产品的生产成本以及类似产品的现行市价;及(iii)购买价格须不逊于广州戈云就销售类似急冻蔬菜及急冻生肉产品向其他客户收取的价格。

为确保以最优惠价格获得急冻蔬菜及急冻生肉产品,于选择急冻蔬菜及急冻生肉产品的供应商前,本集团将就相同产品考虑至少两个同期交易市价,以确保该价格仍属合理且具有竞争力,而本集团支付予广州戈云的价格将不逊于支付予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本集团亦将参考独立第三方提供的类似产品的现行市价,并考虑到将于本地市场及╱或邻近地区提供有关产品的数量、规格、信贷条款及╱或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