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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育儿网络更改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2018-05-02 18:41:00

谨此提述中国育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二零一七年年报」),当中披露有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动用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的最新情况。同时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有关(其中包括)

本集团就其於中国的新总部办事处而动用配售所得款项作为建议收购若干物业的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招股章程及二零一七年年报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本公司的配售所得款项净额计入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後为约276.4百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

更改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原因及好处

董事认为互联网行业变化快,以及电子商务市场及相关O2O业务竞争激烈。除动用(i)所得款项净额中约44.9百万港元用作开发电子商务业务及相关O2O业务;及(ii)所得款项净额中约19.3百万港元用作收购或投资於从事O2O及孕婴童相关业务的其他公司外,董事认为倘相关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收购或投资於从事孕婴童及家庭相关业务链以及相关技术研发的公司,将会获得更佳效果。因此,分配至提升研发能力的所得款项净额亦将由约52.8百万港元下调至约44.8百万港元。

於二零一七年年报内所述的所得款项净额分配与经修订所得款项净额分配的比较载列如下:

二零一七年

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年报所载分配 经修订分配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提高研发能力 52.8 44.8

加强本集团平台的用户群及互联网流量 49.6 49.6

开发本集团的电子商务业务及相关的O2O业务 44.9 –

收购或投资於从事O2O及孕婴童相关业务的其他公司 19.3 –

增强营销及推广服务 24.9 24.9

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24.9 24.9

收购物业或土地用於建设本集团总部 60.0 60.0

收购或投资於从事孕婴童及家庭相关业务链

以及相关技术研发的公司 – 72.2

总计 276.4 276.4

董事认为上述所得款项净额用途变动与本集团持续专注於母婴及育儿家庭业务相符,有利於本公司,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