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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2-11-29 00:00:00

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同意按尽力基准配售,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根据配售协议所载之条款及条件向承配人发行及配发6,849,315股配售股份,总代价为5,000,000港元。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有355,360,000股已发行股份。 6,849,315股配售股份相当于: (i)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93%;及(ii)于完成后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89%(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完成止,除发行配售股份外,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动)。

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一般授权已根据股东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召开及举行之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之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以配发及发行最多71,072,000股新股份,相当于相关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之20%。

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将合共约为5,000,000港元。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佣金及配售事项之所有相关成本及开支后)估计约为4,800,000港元。本公司拟将配售事项筹集之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完成须待配售协议项下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由于配售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