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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佈有关新型冠状病毒对业务营运的影响

2020-03-19 00:00:00

本公佈乃由创新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自愿作出,以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有关本集团业务营运的最新消息。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的公佈,内容涉及近期爆发新型冠状病毒(「冠状病毒」)对业务营运的影响。

随着全球爆发及马来西亚近日冠状病毒病例激增,马来西亚政府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十时正(马来西亚时间)作出特别公佈,根据《1988年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342法令)》第11(2)条文及《1967年警察法》实施限制调动令(「颁令」)作为遏制冠状病毒的措施。此颁令自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起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週内(「该期间」)在全国范围生效,其中包括关闭各类型活动场所,包括礼拜堂、营业场所以及所有政府及私人场所,惟牵涉马来西亚重要服务的场所除外。

本集团其中一间厂房位于马来西亚吉打州双溪大年(SungaiPetani,KedahDarulAman)(「马来西亚厂房」),因此必须于该期间内关闭。本集团预期供应商将暂时停产并延迟原材料供应,而此可能导致(i)本集团二零二零年三月产量下降;及(ii)延迟交付予客户。为应对上述情况,本集团一直与客户密切合作,务求制定交货时间表及╱或提出后备计划以减轻不利影响。

参照中国厂房于预防及控制冠状病毒方面的经验,马来西亚厂房早已(i)为员工预留充足防护装备及口罩;(ii)要求员工注意个人及环境卫生;及(iii)限制员工出差安排。

鑑于中国厂房及马来西亚厂房先后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及二零二零年三月停工,本集团的估计非生产天数总计约为四週。董事会因而预计,本集团或会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录得显着销售跌幅,继而可能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重申,我们将会(i)持续评估对本集团营运及财务表现的影响;(ii)密切监察本集团所面对的风险及不确定因素;(iii)执行适当的业务策略以减少对业务营运的潜在不利影响;及(iv)采取适当措施并于适当时候另作公佈。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