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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公告法律诉讼之最新消息

2022-03-17 00:00:00

本公告由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涉及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之法律诉讼。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获悉,海王福药(被告)已与原告就该协议之纠纷达成和解,原告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撤回起诉并获得了撤诉裁定。上述和解对本公司并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或拟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