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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主要股东出售股份

2020-07-14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支付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 会(「董事会」) 获 Invech Holdings Limited(「 Invech」) 告知,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其按购买价每股股份 0.2 港元向若干买家出售合共 241,650,000 股本公司股份(「股份」)(「出售事项」) 。出售事项的总代价为 48,330,000 港元。

于本公告日期, Invech由 Bright New Vision Inc. 全资拥有,而 Bright New Vision Inc. 则由嘉银亚洲有限公司(「嘉银」) 全资拥有。嘉银由上海嘉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上海嘉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则由上海嘉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嘉银」) 全资拥有。上海嘉银由现任执行董事兼董事会执行副主席严定贵先生(「严先生」) 持有 75% 权益。

紧接出售事项完成前, Invech拥有合共 334,019,430 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0.32%。于出售事项完成后, Invech继续持有 92,369,430 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 5.62%,并不再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证券上市规则(「 GEM 上市规则」) ) 。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买家各自 (i) 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 且与彼等概无关连的第三方; (ii) 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 概无任何关係;及 (iii) 于出售事项完成后不会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 。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